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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省警方打掉长治晋城忻州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时间:2018-08-04

省公安厅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李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8月1日,省公安厅发布几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5月4日,长治市沁源县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寻衅滋事等案件3起。根据群众举报,沁源县公安局发现沁源县王和镇后沟村李某凯,参与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的组织、纠集和策划。经沁源警方初步侦查,发现以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纠结同村运输户,在承揽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业务中,以地头蛇自居,肆意插队拉煤,并在运输煤炭时要求优先出入矿门,优先装煤,且企业不得进行检查等无理要求。李某凯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肆意妄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正常运输户权益,同时严重扰乱了驻地企业生产秩序。在驻地企业暂停其运输业务后,李某凯纠结犯罪团伙成员闫某刚、史某强、史某鹏天天聚集在村委,要求村委出面与煤矿协商,当村委协商无果后,团伙成员便无理取闹,不仅围堵企业磅房,还驾驶私家车围堵村委大门,阻止村民进出,严重影响了村委正常办公秩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3月22日,晋城市陵川县公安局对以杜某平为首,赵某平、董某江、张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扣押作案车辆3辆,破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11起。经查,201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平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诚信投资公司作掩护,通过发放酬金、恶名影响等方式拉拢聚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杜某平为首,嫌疑人赵某平、董某江、张某为骨干,嫌疑人申某亮、张某军、杨某秀、李某林、赵某超、赵某威、秦某忠、张某全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涉恶集团通过高于自然债务利息,非法向他人收放高利贷。在受害人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以追讨债务为名,强行将受害人拉至其经营的诚信投资公司内,采取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长时间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逼迫受害人还款或签写高额欠条;对长期不还或长期躲债在外的受害人,该犯罪集团通过跟踪滋扰、非法侵入住宅、在街道围墙上喷涂标语等“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进行逼讨。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为牟取暴利,长期在诚信投资公司内,以打麻将抽钱的方式进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晋城陵川逐渐形成一个固定的、有影响的吸贩毒网络。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6月,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经查,2010年以来,忻府区高城乡前淤泥村郭某某带领其妻赵某和两个儿子,在村中横行霸道,随意殴打多名村民,侮辱、恐吓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破坏村委会财务,将用于改造乡村道路购买的红砖占为己有,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目前,忻府区公安局已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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