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李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8月1日,省公安厅发布几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4月3日,晋中市介休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田某林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12人,破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寻衅滋事等案件8起。经查,2007年至2012年,嫌疑人田某林、王某信组织他人赌博。田某林从中抽头渔利、高利放贷,非法盈利达70余万元。2007年至2017年年底,团伙嫌疑人田某勇等人组织他人赌博,田某勇从中抽头渔利100余万元。2010年5月14日,张某某以月息1毛的利率从田某林手中贷得2万元,到期后,张某某无钱归还田某林。嫌疑人田某林手持煤锥对张某某进行殴打,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在张某某亲属还款后才让张某某离开。2011年5月11日,嫌疑人田某林安排其手下白某勇、王某信向郭某某要贷款,白某勇、王某信手持镐把对郭某某进行殴打,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近期,临汾市汾西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仇某元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经查,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侯某军、郭某军、要某华、牛某平、侯某健、侯某石等人,为了争夺采矿权非法采矿,多次在汾西县勍香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给当地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扰乱了民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犯罪嫌疑人的大胆嚣张行为,在汾西县影响较为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汾西公安机关调查,该犯罪团伙涉嫌多起刑事案件。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侯某军等人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多次在汾西县勍香镇辖区多处进行非法开采。2017年10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伙同侯某军、郭某军及三个不名身份的人员,以侯某健盗采其铝钒土矿为由,将朱某英控制住后,强迫朱某英利用电话将侯某健约到汾西县百货公司楼下,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将侯某健强行拽入随行的车内,带到某会馆控制。随后,多次对侯某健进行恐吓及威胁,并以侯某健盗采铝钒土矿为由,强行要求其进行赔偿,直至17日凌晨2时许,在随行的朱某英承诺支付1万元赔偿款后,犯罪嫌疑人仇某元、侯某军、郭某军等人才将侯某健带回汾西县城内。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14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打掉一个以侯某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人,破获刑事案件9起。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在扫黑除恶摸排中发现,在盐湖区某小区,侯某吉、赵某峰、王某等“楼霸”,长期垄断小区上料工程,强迫业主交易,并高额收取上料费用。经查,嫌疑人侯某吉从某小区物业处包揽上料工程,将15号楼交给高某虎负责收款,并安排成员陈某刚、王某富协助高某虎上料。该犯罪团伙采用堵路等方式,强迫小区多位业主只能从嫌疑人手中购买建筑装修材料,并收取高额上料费用,从中牟取暴利,严重损害业主权益,并严重影响小区周边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