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李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全省转型发展目标及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求,通过聚焦涉企涉黑涉恶问题,与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开展线索摸排,集中打掉了一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8月8日,省公安厅发布几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0日,运城万荣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以王某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2017年6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私自在万荣牧原第五分场门口设立门岗,安排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王某宏、赵某贵在门岗内轮流值班,监视该厂进出车辆,以不让进场卸车为由,强行向往场内送设备的厂家提供人工和吊车服务,并收取高额费用。2017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峰将万荣牧原第五分场饲料厂的电线剪断,造成饲料厂办公生活区7月20日至22日停电三天,导致饲料厂无法正常运行,给饲料厂造成一定的损失。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4月,吕梁市交口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赵某海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7人,破获非法拘禁、非法采矿、非法储存爆炸物等刑事案件3起。经查,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海等人在双池镇一处黑煤矿进行非法开采。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该犯罪团伙非法采煤破坏可采煤炭资源总量3.13万吨,破坏可采煤炭资源价值总额1126.8万元。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海等人非法拘禁、殴打受害人罗某。2016年8月,交口县公安局民爆大队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海、李某胜在双池镇孟家焉村非法储存的104管乳化炸药、20枚电雷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3月26日,吕梁市临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6人,网上追逃5人,破获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3起。经查,2011年4月20日,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王某荣、孙某锋、平某七等11名犯罪嫌疑人,纠集部分村民,采取搭帐篷、挂横幅、抬棺材等方式,围堵临县胜利煤矿的生产生活区长达3个月,致使煤矿损失104万余元。2011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王某荣、孙某锋、平某七等人,在临县招贤镇工农庄村街上,用棍棒、拳头无故对受害人薛某某及其母亲进行殴打,致受害人多处受伤。同日,犯罪嫌疑人高某、王某荣尾随举报人渠某某,在临县招贤镇工农庄村附近,用刀将受害人渠某某砍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8年4月25日,吕梁市方山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刘某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3人,破获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刑事案件3起。经查,2017年4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彪指使犯罪嫌疑人苏某红驾车,故意与受害人李某某的车追尾,敲诈受害人李某某1.5万元。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彪多次唆使村民阻挠某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对施工方进行敲诈,并指使犯罪嫌疑人武某平冒充他人,诈骗土地补偿款8000余元。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彪以远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强行承揽方山县某光伏发电项目办公楼前的路面硬化工程,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