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历时百天,日前全面完成初步清查工作,即将进入入户调查阶段。8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在太原结束全部课程;八百多名来自全国各省市的普查技术骨干,将返回各自普查岗位,为下一步开展入户调查做好准备。
▲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班第二期开班仪式
技术培训,为普查入户打牢基础
“污染防治攻坚,污染源普查是基础。查清楚到底有哪些污染源,污染物从哪排出、排出了多少,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才能达到我们的预期目标,也就是确定污染排放量,最终服务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用简单的阐述归结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方法、目的和意义。
在培训中,学员们围绕这一内容,在业内专家深入解读污染源普查相关报表制度和技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对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化工、机械制造、石化、钢铁、电子等领域专家,还对各类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制度、质量控制要求、数据处理流程、数据采集系统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
▲各地普查技术骨干齐聚太原参加培训
三大目标,服务国家环境管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本次污染源普查相较于十年前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法发生了全面转变。
洪亚雄介绍,本次普查,从工作方案设计之初就设定了三大目标:
“有一套数”,一套科学、客观、全面的全国污染源数据;
“有一张图”,一张精确显示污染源从哪来、排多少的图;
“有一套算法”,一套科学系统的核算方法。
这三大目标同时也是工作方法,贯穿在普查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形成良性循环,用全面的数据、精准的图表、科学的核算方法,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入户调查 我省8月底正式开启
山西省环保厅副厅长、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刘军表示,我省的入户调查工作即将在8月底正式开启,本次培训将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阶段清查工作已于日前收官。本阶段调查对象主要是省内各地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等。截至目前,已完成我省30330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初步摸清省内普查底数。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现场调查工作预计将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届时,调查收集的数据将通过统计分析,成为我国、我省下一步环境治理相关政策制定实施的重要依据。
背景链接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
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
本次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入户调查、形成普查数据库、总结发布阶段几个阶段,将于2019年底全面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