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大领域构建诚信体系
时间:2018-08-30
《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昨日公布。我市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具有太原特点、区域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模式。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基本建立。 政务诚信: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营建公平、高效、统一的市场竞争环境,杜绝运用行政权利封锁、分割市场和为辖区内社会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提供保护的地方保护主义。 在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方面,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 商务诚信:建立网络交易和物流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实名登记认证制度,建立网络交易和寄递物流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支付管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 同时,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加强第三方大数据监测评价,健全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发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电子商务信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诚信: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在自然人信用建设方面,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依托人口信息资源库,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 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实施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公开曝光。 司法公信: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在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方面,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建立公开执法办案规范、程序时限、办案进展等信息公示制度。同时,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行业信息管理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有关部门将把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记者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