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是防震减灾法正式施行20周年,8月6日到8月30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听取省政府相关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分别带队对我省朔州市、吕梁市、临汾市、晋城市、大同市、忻州市进行了检查。
其间,检查组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共28个点,实地查看基层防震减灾工作,并结合各市工作汇报,把握防震减灾法实施的总体情况。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开出“药方”,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推进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