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某商场墙体装饰件坠落砸伤一男子。事后,对赔偿方案,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为商场和受伤男子进行了调解。日前,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男子获5600元赔偿金。
原来,为营造卖场气氛,该商场对墙体进行装饰,装饰材料中有部分为金属构建。事发当时,商场门前刮起强风,墙体装饰一金属装饰件被风吹落,坠落时砸到商场出入口附近的一男子。因男子头部被砸伤流血,商场负责人陪同男子前往医院进行了治疗。
事发后,受伤男子与商场就赔偿进行谈判,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为尽快妥善与“受伤男子”达成赔偿协议,商场向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请,请求市消协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
据了解,经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解,日前,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商场赔偿赵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5600元。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消协提醒:
1、经营者要定期、不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消除安全隐患,以免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损害。
2、消费者对有安全隐患的道路应尽量避让通行。
3、如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或消协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也可直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