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和朋友圈疯传两张图片。内容主要是,9月1日起,有违章未处理的,将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不能代办。这则“温馨提示”做得煞有介事,类似海报,上面还有民警的卡通形象。9月2日,山西车管部门就此进行辟谣,车主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
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有多种方式
现在,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有多种方式,通过自助机、“交管12123”手机APP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还有到违法处理窗口,都是可以处理的。
民警提示,公安部交管局对全国统一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
通过“交管12123”可以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信息,或者被处理人已通过交通管理业务窗口、“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了该机动车,且为绑定后产生的交通违法可处理。
用户可以在“交管12123”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究竟哪些地方更方便了?
可备案车辆的范围扩大了。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以往: 对累计备案车辆数量有限制。
现在: 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备案他人名下车辆的流程简化了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操作很简单,几分钟就搞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本人机动车被其他驾驶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直接解除备案关系。
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可自助处理以下交通违法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