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9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7月,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2件,立案审查16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5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今年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修改“两法”决定和山西省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站位全局、忠诚履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四个领域成功办理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太原市办理的多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分别是:阳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家电下乡诉前程序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2万元,作为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载;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污染大黑水河案,作为太原市首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太原市检察院督促太原市城乡管委会、太原市环保局履行行政职责诉前程序案,成为全省首例由地市级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太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会议”,以会议为载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663万元,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公益诉讼会议上做了汇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