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宝鸡三迪金域铂湾违规售房,收取购房者定金。宝鸡市城管执法局房产执法大队负责人称,未取得预售证情况下进行预售是违规行为。
无预售证收2万定金
今年5月初,宝鸡的廉女士在宝鸡三迪金域铂湾认购了该楼盘的一套房屋,销售顾问告诉她,目前房子在建,没有正式合同,要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2万元的定金。
交完钱后不久,廉女士发现该楼盘没有预售证,担心认购的房屋存在问题,于是提出退房要求,但是置业顾问对退房一事一拖再拖,迟迟不予退还定金,每次找开发商,对方都说“领导还没回来,再等等”。
5月31日,宝鸡三迪金域铂湾售楼处一位销售顾问告诉华商报记者,三迪这个楼盘的房子卖的很快,大部分都卖出去了。在楼盘的沙盘前,82号楼沙盘上已经挂上“售罄”标识,另一处则挂着“热销”标识,在该售楼处查看,并未找见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件。
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82号楼两个单元,一个单元已经开过盘售完,另一个单元最近也准备开盘,最近房价涨的厉害,一天一个价,要买房的话不能犹豫,要趁早买房。
当询问该项目是否证件齐全,该置业顾问说:“目前该项目还未取得预售证,公司正在办理。”
执法局:违规行为 将严肃处理
对此,宝鸡市住建局开发建设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预售证该项目不能销售。华商报记者在住建局网站查询发现,确实没有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信息。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对购房者收取认购定金。宝鸡市城管执法局房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商品房销售条例,未取得预售证情况下进行预售是违规行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宝鸡市城管执法局房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说,对于该项目无证售房的情况,他们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发现违规售房,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华商记者 张宝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