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的身份证入住宾馆,结果成了“在逃犯”!近日,城固一名男子利用捡来的在逃犯身份证入住宾馆,被民警查获并被行政拘留三日。
6月1日,城固县公安局博望派出所接到上级辖区宾馆有逃犯入住的协查。获悉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对逃犯可能入住的宾馆进行布控抓捕。当民警锁定逃犯入住的房间并进行抓捕时,“逃犯夏某”面貌和口音让抓捕民警产生了疑惑。
对嫌疑男子控制后,面对民警审查,“逃犯夏某”道出了事情原委,原来他叫张某,在入住宾馆登记使用的夏某身份证是他今年2月在夜市小吃摊上捡的,因为他发现夏某身份证年龄和自己相仿,便据为己有想着以后使用,没想到使用后自己不但被当逃犯抓了还违了法。
目前,张某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城固警方行政拘留3天,并处以罚款。警方提醒,依据《居民身份证法》,无论是冒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或者使用他人遗失的身份证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如从事犯罪活动,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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