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渭南市正式启动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将患儿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定点救治医院。
保障对象及范围: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包括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儿。
纳入报销的费用:苯丙酮尿症治疗性食品、专用药品以及门诊检查费用。
报销标准:不同年龄和病情的费用限额标准为1.5—2万/年,保障比例为70%,患儿在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30%),医保支付部分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审批报销具体流程:依据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出具的《苯丙酮尿症诊断证明书》(既往诊断明确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其家长持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辅助检查材料)由市妇幼院基层保健科及时为患儿办理《陕西省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家长携带此表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参合)证、户口本、《苯丙酮尿症诊断证明书》到各市、县(区)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就诊时持经审批的《陕西省苯丙酮尿症定点救治登记表》到市妇幼保健院PKU专科门诊接受治疗,并享受报销政策。咨询电话:0913—2331510。
华商记者 郭乔娜 通讯员 赵丽萍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