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家住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铺镇的刘某无故在家中将自己四个月大的女儿掐死,案件发生后,山阳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案情。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丈夫吴某婚后育有一女,其生活虽有自理能力,但时常行为怪异,因此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刘某的婆婆照看。
事发当天,刘某的婆婆去地里干活,刘某独自在家照看孩子,刘某看着四个月大的女儿,觉得自从女儿出生后,自己的生活一直不顺,想与丈夫吴某离婚也一直未果,刘某越想越烦,于是走到床边,看着尚在熟睡中的女儿,伸出双手将其掐死。
掐死女儿后,刘某给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吴某打电话,告知吴某自己将女儿掐死的事实,吴某得知后立即打电话让邻居去查看,邻居赶到吴某家中后将孩子送往村卫生所抢救,但孩子早已失去生命迹象。
后经鉴定刘某患有分裂样人格障碍,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山阳检察院审查逮捕。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