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城区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美化城市道路,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减少、杜绝占用临时停车公共资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发改委、住房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和《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规定,对商南县城区停车泊位实施停车收费管理。
一、收费区域
商南县城已建成区域依法划定的路面临时停车泊位。
二、收费时间
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收费标准
半小时以内不收费,第1小时收费2元(含一小时,即停车第31分钟至59分钟收费2元),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累加收费。每车单次收费不超过25元。
四、免停车收费的情形
1、停车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
2、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特定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3、执行公务的军警车、执法车,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车、工程抢险、市政环卫作业等免收停车费。
五、收费主体
商南县秦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监管单位
商南县城市管理局、商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商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七、监督服务电话
0914—6322512
八、保障措施
1、对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或路面的“僵尸”车辆,城管和交警部门将强制拖移,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2、对暴力抗缴、强占车位、寻衅滋事、破坏收费设施设备的行为将依法严惩。
3、对拒缴、逃费的车主进行新闻媒体曝光,并提起诉讼,纳入征信黑名单,并缴纳滞纳金。
来源:触摸商南
(LJ)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