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交警大队民警在307省道柞水段巡查时,拦下一辆7座面包车,司机王某不仅醉酒驾驶机动车还超员20%以上,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8月12日16时22分,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凤镇中队民警在307省道210km+700m处例行路查,对王某所驾驶的陕HE***6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满身酒气,经清点,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9人,当场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193mg/100ml,随后将驾驶员带到医院抽取血样,经陕西省军大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3.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刑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元记6分。
柞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来源:柞水交警
(LJ)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