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公安机关与食药监联席会议精神,近日,绥德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民警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城区夜市流动摊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小摊贩经营者告知书》。
检查中,民警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食品进行了严格的检查,详细询问了产品的进货渠道、加工方法及销售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对所用原料、添加剂、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查,对麻辣烫、羊蹄底汤用吗啡试剂纸进行检测。期间,民警要求经营者不得购进非正规渠道的原料、商品,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警,并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小摊贩经营者告知书》。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的食品市场,提高了经营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夯实了食药基础工作,保障了消费者食品安全。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王晓伟 拓丽萍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