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河湖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旬阳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河长+河道警长”机制。近日,县公安局、水利局、海事局联合清理取缔汉江江面“三无”打渔船(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该县蜀河镇村民吉某等六人阻碍执法被旬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6月22日9时许,旬阳县水利局、海事局执法人员在蜀河镇依法扣押村民李某两艘“三无”打渔船。执法人员在将扣押的船舶运离时,遭到李某亲属吉某、龚某(74岁)、李某英(孕妇)、杨某四人阻挡。龚某进入运输船舶的卡车车厢内,吉某、李某英、杨某三人挡在车前,企图阻止执法人员将扣押的“三无”船舶运离。在工作人员多次劝说下,吉某等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蜀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对吉某等人进行劝说,并责令立即停止阻碍执法行为,但吉某等人拒不听从民警劝阻,并辱骂现场执法人员。在民警依法将吉某等四名违法行为人强行带离时,李某军、李某连二人赶到现场对民警进行推搡阻碍执法。
案发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棕溪派出所、蜀河派出所民警迅速查明案情,吉某等六人也对其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晚,旬阳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吉某等六人行政拘留处罚,龚某、李某英分别因年满七十周岁、怀孕法定情形不予执行拘留处罚。
目前,吉某等四人已被旬阳县公安局执行行政拘留。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陈康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