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汉中市紧盯难点和焦点问题,突出问题导以“严”“实”“精”“准”思想,抓认识固基础,抓措施强手段,抓督导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措施
朱鹮保护区
所有采砂点全面禁采
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铁腕推进治霾“1+10+2”雷霆攻坚行动,确保大气质量稳中有升。截至6月底,淘汰黄标车935辆,治理餐饮油烟232家,取缔流动餐饮点253个、露天烧烤点36个;对6座油库、244个加油站、33辆油罐车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整治4S店和汽车维修店77家;整治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179个,设置渣土车检查点27个。
按照《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严格河道采砂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共下发河道采砂停工整改通知单37份,复核入河排污口76个,排查整治矿山企业59家。同时,将汉江湿地保护区汉江河道列入汉中采砂规划禁采区,朱鹮保护区及汉江湿地保护区所有采砂点已全面禁采。
对2016年卫星遥感发现的33个疑似矿山开采点存在的问题正加紧整改。目前完成整改15个,18个正在推进。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要求每年开展1-2次专项检查,严查违法行为。
实效
约谈环境违法企业12家
行政拘留7人
采取强力措施,加大陕西汉中钢铁集团4台90平方米烧结机和2号炼铁高炉擅自扩容问题的整治力度。目前,3台烧结机已拆除,还有1台正在拆除,2号高炉实际炉容专家鉴定和扩容情况调查工作已完成。
制定全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汉中全市共立案处罚56起,罚款365.6万元,约谈企业12家,行政拘留7人。
加快涉及水环境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目前,涉及的67个项目已验收52个,15个项目正在组织验收。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汉中市污水处理厂、镇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7个县都制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完成了项目可研性报告,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华商记者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