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总体安排,在各地区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7月16日,国务院派出18个督查组,分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8个省(区、市),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各督察组组长和督察组热线电话
组别 督查省份 组长 督察组热线电话
1 天津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 022-84191866
2 河北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费志荣(副组长) 0311-87804000、87804004
3 山西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 0351-4046492
4 内蒙古 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 0471-4824326、4819177
5 吉林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 0431-88906585、88906586
6 黑龙江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 0451-82664818、82635450、82608367
7 江苏 中央编办副主任何建中 025-83396541、83396764
8 浙江 教育部副部长孙尧 0571-87655122
9 山东 —— 0531-86902038、86901693
10 河南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 0371-65603983、65603993
11 湖北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 027-87327034
12 湖南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 0731-89990541、89990542
13 广东 —— 020-83522780
14 重庆 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 023—63896506
15 贵州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唐军 0851-86895007
16 云南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 0871—63623248
17 陕西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 029-63912486、63912487
18 甘肃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 0931-8920519、8920520、8920521
“——”系暂未见公开报道
7月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杨晶在第四次大督查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进医疗养老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推动落实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每个国务院督查组督查1个省(区、市),在每个省(区、市)实际督查时间为8至10天。实地督查期间,国务院督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社区、高校、科研院所、行政办事大厅等基层一线,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小范围座谈、一对一访谈、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同企业家、创业者、科研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交流,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开门搞督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各督察组均在实地督查地区开通并公布督查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反映涉企收费、民间投资、创新创业、企业和群众办事、民生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不落实、政府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线索。
据报道,目前,各地已陆续接到群众来电,引起良好反响。如截至18日17时,第十八督查组已接听热线电话229通;截至17日20时,第二督察组已接听411个群众来电;截至16日20时,第九督察组已接听热线电话146个。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务院督查组将组织调查核实,督促有关方面立行立改。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