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上半年10大危险驾驶罪案例,包括飙车、醉驾、严重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也付出了惨重代价。
以下为部分案例:
路上“漂移”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3月8日12时10分许,西安市临潼区兵马俑景区北门前秦陵北路传来间断刺耳的刹车声,民警到该路段检查,群众反映在当日不同时段有一辆陕AK0×××白色马自达轿车沿此路段反复“漂移”、飙车。临潼交警对该车进行拦截,但驾驶员驾车驶离现场。
经查,陕AK0×××白色马自达轿车车主冯某的丈夫王某将该车借给朋友刘某使用,刘某事后藏匿,后迫于压力于3月8日晚11时许投案自首。6月19日,临潼区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2万元。
客车超载,司机被判拘役罚1万元
1月13日上午10时许,旬邑交警大队民警在赤道社区春运检查点对过往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进行检查时,现场查处曹某驾驶由西安返回旬邑的陕D61×××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载率达114%,属于客车严重超员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即对车辆依法查扣。4月27日,旬邑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曹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醉酒后两次肇事,司机被网上追逃
1月29日晚8时20分许,岳某驾驶一辆微型轿车沿铜川市二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玉华路加油站北侧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车辆追尾相撞后驶入左侧车道,又与对向行驶的吴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3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勘查过程中,发现岳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查,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岳某无法联系,涉嫌逃跑,警方对岳某进行网上追逃。全省首例适用认罚从宽案件
5月4日晚11时,28岁的邱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丈八路与子午大道西5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86.74mg/100ml,系醉酒驾驶。
《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从2016年7月22日起实施,同年9月,该制度在包括西安在内的18个城市试点。在侦查阶段,经公安机关告知,邱某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无异议。后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邱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华商记者李小博 实习生 杨苑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