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百日攻坚行动”文件精神,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落实“重拳出击”对辖区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治理。11月27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外勤民警在高新区创新东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无牌大货车,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准驾不符、未悬挂车牌照。
经外勤民警现场检查得知,该驾驶员姓余,汉滨区河西镇人,11月27日9时许,余某持C1驾驶证驾驶红色无牌大货车由天茂城拉渣土向二档村某工地方向行驶,在行驶创新东路被我大队民警拦停,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未携带行驶证、未悬挂车牌照,涉嫌准驾不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该机动车和驾驶证,并将余某带回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经民警调查得知,余某2016年9月在商洛市柞水县用8万余元购买此车。目前,该车保险、年检均过期,车牌照放自己在家里。余某怀着侥幸心理持C1类驾驶证驾驶未年检、无保险、无牌照大货车进行货物运输。但是法律是无情的,11月30日在证据确凿下,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公安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余某5日行政拘留并且给予罚款处罚 。
针对余某的违法行为,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违反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驾驶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将交通违法扼杀在萌芽当中。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胡智洵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