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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000元快递丢失 榆林中通快递公司只愿赔300元

时间:2017-12-09

  “一个月前从网上购买的快递,在派送途中却无故消失了……”12月8日上午,榆林市民曹先生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称,他在西安购买价值3000元的油卡在派送途中却丢失,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此,中通快递回应称,快递确实丢失,但因为客户没有保价,只能赔付300元。

  3000元油卡快递途中“消失”

  日前,榆林市的曹先生在西安购买了三张总价值15000元的油卡,商家分5次进行邮寄,之前两次商家均用顺丰快递进行寄送。最后一次使用中通快递寄送价值3000元油卡时丢失,快递单号为538167620264。

  11月17日,曹先生查看物流信息时看到,榆林市高新分部的快递员正在派件,并附有电话号码。然而等了两天,他都没有见到快递员送来的货物,无奈之下多次拨打快递员电话,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没有办法,我就去榆林中通快递高新分部,不料高新分部负责人称,快递员是双十一期间雇佣的临时工,在派送期间丢失了十几个快递包裹,公司已经将这个快递员开除了。”曹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该负责人称,让曹先生自己去投诉。

  12月8日15时16分,华商报记者按照快递单号查询发现,该单号仍然在派件中,同时物流信息显示,该物流信息与官网实时同步,已耗时22天20时30分。

  快递回复:物品未保价 只能赔付300元

  12月8日,华商报记者拨打中通快递客服热线,工作人员核对单号查询后称:“该快递已经标记遗失,状态显示已经赔付300元。”同时,客服人员表示,因为客户没有保价,所以只能赔付300元。

  然而曹先生表示,中通快递提出给300元赔偿,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接受300元赔款。“我油卡价值3000元,现在只给我赔付300元,相差太多了,我不可能接受。”曹先生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购买合同和发票显示,三张油卡总价值15000元。

  “双十一期间货物太多,丢失物品是正常情况,平时都会有丢失的情况,何况双十一期间,曹先生的卡片类物品不属于淘宝类物品,所以没有办法确认价值。”中通快递榆林高新分部负责人石磊表示,中通总部已经对榆林高新分部内部罚款350元。

  华商记者 杨虎元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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