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纪委官网西岳清风网了解到,合阳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为:
1、路井镇孟庄卫生院原院长李亚红,任职期间违规将路井镇岱堡村卫生室合疗报销业务暂停数月,导致群众看病不能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甘井镇政府原民政干事郝积文,任职期间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已死亡人继续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百良镇曹杜河村党支部书记王有民,违规将村上部分机动地写在自己及村民名下,套取粮食直补款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金峪镇白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刘武奎,在已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同时,巧立名目借其子名义继续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新池镇秦庄村原村委会主任赵俊民,任职期间违规截留本村村民赵某某临时救助金用于村务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和家庄镇张刘村村委会主任刘俊,违规将村上30亩林场土地发包他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同家庄镇上洼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中奇,任职期间违规向低保户筹资;项目征地过程中强行对群众小麦、果树等地面附着物实施清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