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到南方出差参会,但是却趁机组团观光旅游,仅参加了会议的开幕式。近日,延安市纪委通报了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延安市粮食系统22名领导干部被处分。
据悉,2016年11月4日至6日,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粮食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通知联络员和参展企业11月1日提前报到,延安市粮食系统及企业负责人共有25人参加本次交易会,延安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带队于11月1日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机抵达南昌市。经参会人员提议、刘明喜同意后,由联络员雇用一辆大巴车,从11月2日到7日,仅于4日上午参加了交易会开幕式,其余时间乘坐大巴车先后到庐山、景德镇、江湾、婺源、三清山等景区观光旅游,11月7日乘机返回西安。
上述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给予刘明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费用;
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延安市粮食局局长刘保平同志实施提醒谈话;
其余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任丹阳、仓储科科长张琦、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刘惠萍、市洛川粮食储备库财务科科长李小刚,志丹县粮食局副局长牛春爱、副局长冯治鑫、支部副书记高伟、志丹县粮食储备库主任屈占宏、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胡忠军,黄陵县粮食局局长王宏伟、军供粮站长杨媛玲、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润民,富县粮食局局长左文平、粮油购销公司经理何芳云、粮食执法大队副队长赵农生,甘泉县粮食局局长李喜明、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常永忠,宜川县粮食局局长杨胜峰、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江峰,子长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李胜利等20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洛川粮食储备库主任杜广顺除此之外还因其他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华商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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