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曝光多起起食品药品典型违法案件,这些向社会公布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
销售以假充真西风六年陈酿酒及经营
超过保质期限的豆皮案
天明镇佰益缘超市
2017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在该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经营场所摆放有西凤六年陈酿涉嫌以假充真,经相关部门鉴定后证明该酒为假冒白酒。6月13日,执法人员送达告知书时发现该超市散货区摆放有超过保质期限的豆皮。
处理结果:该超市经营以假充真的白酒、超过保质期限豆皮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9.8元;2、没收3瓶假酒、3.36公斤豆皮;3、罚款19000元;合计罚没款20009.8元。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城固县俞唐巴蜀功夫排骨汤锅店
2017年11月,接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检查时发现:操作间冷柜内存放的小二哥牌黄金大饼,外包装未标示生产日期。
处理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罚款6000元。
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城固县法式铁板料理餐厅
2017年7月,投诉人李某等7人在该店就餐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发热等症状,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调查小组立即展开现场调查。对顾客就餐期间食用的自制饮料、有关食品原料进行查封扣押和抽检,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以上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7月28日检验报告示“肥牛”、“鸡排”、“蟹味棒”等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处理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并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8种;2、没收违法所得1478元;3、罚款11522元;共计罚没款13000元。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城固县聚贤庄江湖捞火锅
2017年7月,执法人员调查投诉举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冰箱内放有“鸿旺”牌黄金大饼已有霉变现象,打开外包装袋后有异味;精品鸭肠等外包装未标示生产日期,以上产品不能提供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
处理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241元;3、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241元。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城固县唐记煌砂锅串串香火锅店
2017年5月,执法人员在对“城固县唐记煌砂锅串串香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操作间冷藏柜下层发现一盒鳕鱼(约10公斤)无包装,无标签,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处理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无标签的鳕鱼;2.罚款3000元。
使用劣药案
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2017年10月,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预防接种室急救箱内有“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呋塞米注射液”等11种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处理结果:依据《药品管理法》七十四条,我局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4盒;2、罚款1970.00元。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添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城固县麦香村西点屋
2017年9月21日,执法人员在城固县西环三路腾龙商城对当事人经营的“城固县麦香村西点屋”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晶晶亮柠檬味果糕”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没收违法所得50元;3、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050元。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城固县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石家坝店
2017年4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于2015年3月份非法从田贵军个人手中购进药品脑心通胶囊等共计10个品种15个批次药品,合计货值总金额:7874元。
处理结果:依据《药品管理法》第规定,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2190元;3、罚款15748元;共计罚没款17938元。华商记者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