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上11时31分,临渭区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规违纪案件。其中包括:
1、官道镇牟家村会计宋宝宏在从事管理服务工作中违规收受群众财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孝义镇詹家村党支部书记詹存喜,套取集体土地粮食直补款、民政救助金,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故市镇胡家水站三支二组斗长刘新杰,违规向群众加收灌溉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官路镇党集村养老保险协办员杨建文,私自截留群众补交的养老保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崇凝镇官仁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强,在处理群众有关事务时,简单粗暴,态度恶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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