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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申请公租房 渭南华州区6干部被通报处分

时间:2017-12-20

  12月19日,华州区纪委通报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包括:

  1、华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刚,违规申请华州区公共租赁房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华州区咸林中学教师吉林,违规收取部分毕业生建档费和复印费,受到警告处分。

  3、杏林镇杏林村党支部书记孙效忠,未能积极落实已制定的贫困户帮扶措施,导致贫困户的收益受到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华州区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王辉,违规向名下有房产登记信息的人员出具无房证明,受到警告处分。

  5、杏林镇老观台村党支部书记杨飞,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未按规定精准识贫,且对部分贫困户产业帮扶措施不明晰,帮扶成效不明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市场监管局计量所副所长李东林,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填写“精准扶贫明白卡”疏忽大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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