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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不力 澄城县盐务局副局长李宏伟等4人被处分

时间:2017-12-20

  12月19日,澄城县纪委通报了4起铁腕治霾工作不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1、县盐务局副局长李宏伟,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全县铁腕治霾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所分配任务执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韦庄镇环卫办主任张振东,对本辖区环评不合格企业监督监管不力,致使污染企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群众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尧头镇权家河村村委会委员张学明,对负责的尧头镇石沟村群众焚烧秸秆现象整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城关街道阳庄村委会委员张海龙,在代管阳庄八组组长期间,工作失职,监管不严,导致八组个别群众焚烧麦茬,造成环境污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卫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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