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澄城县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1、县雷家洼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卫东,于2017年3月31日在古徵街六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县自来水公司稽查科科长任建俊,于2017年4月29日在古徵街六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广电网络支公司经理助理翟麦楼,于2017年8月15日在202省道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王庄镇原平城村党支部书记梁党坤,于2017年5月21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庄头镇申后村监委会主任杨永红,于2017年6月27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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