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州区纪委会同市环保局对商州区环保局、城管局、刘湾街道办事处工作懈怠、履职不力,致使辖区内连续发生3起焚烧垃圾影响环境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12名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4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2月15日,商洛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了一条通报消息引发关注。通报称,12月5日、6日,刘湾街道办事处贺咀社区先后发生焚烧落叶、柴火问题,产生大量烟雾,影响环境质量。两起问题发生后,市级有关部门紧急督办,要求商州区环保等职能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遏制中心城市辖区内焚烧落叶、垃圾等问题蔓延。12月8日上午9时,刘湾街道办事处李塬社区江滨大道路旁再次发生焚烧垃圾现象,长时间产生大量烟雾,影响环境质量。
商洛市环保局和区纪委监察局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商州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建锋、刘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唐敏宏、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吕晓燕3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湾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张玉宏警告处分。对商州区环保局、城管局、刘湾街道办事处和贺咀社区、李塬社区的8名相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焚烧垃圾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批评教育。责令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刘湾街道办事处就该问题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自查剖析。
商洛市纪委通报指出,商州区环保局虽召开局务会进行安排部署,但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还停留在部署层面;区城管局职责不清,麻痹大意,行动迟缓,且对辖区长期堆放垃圾问题熟视无睹;刘湾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实,有安排、无行动,有部署、无实效。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这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惯性思维和惰性思想根深蒂固,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疲沓、行动迟缓。
通报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重要指示,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二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查找并坚决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三要狠抓工作任务落实,重拳猛击“跑调者”“绕道者”“踢皮球者”,坚决打通“中梗阻”,不断提升执行力;四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华商记者 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