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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正确履行职责 潼关县纪委通报3起助力精准脱贫案件

时间:2017-12-21

  12月21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纪委官网西岳清风网了解到,潼关县纪委通报3起助力精准脱贫典型案例,具体为:

  1、劳动就业服务局职工李阳阳、太要镇社保所职工李艳芬,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细不实,导致纪实资料等相关票据佐证出现错误,在全省第三季度交叉检查中给我县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李阳阳作为部门包联干部受到警告处分,李艳芬作为镇包村干部受到警告处分。

  2、畜牧局干部屈玮、太要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娟、太要镇寺底村党支部书记李根新,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导致包联贫困户的纪实资料簿填写不规范,养老保险未及时年检养老保险金被停发。部门包联干部屈玮受到警告处分,镇包村干部赵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李根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代字营镇代字营社区党委副书记姚宽芳,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能严格把关,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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