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80大盗落网,开车专门盗取农作物。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两被告郑某、许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作案车辆,上缴国库;责令二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折价款人民币10032元。
八零后男子郑某伙同许某,驾驶一辆长安微型货车,在2015年至2016年间,在定边县周边农村,疯狂盗窃麻子、向日葵、玉米等农作物,并用货车拉走,两年间共作案十六起。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赃物总价值人民币13152元。
2017年1月6日被告人许某到定边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取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许某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在归案后,亦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涉案车辆应予没收,上缴国库。责令二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案次数、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