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开着未检验的车上高速,觉得高速公路不会有交警检查,杨凌男子殷某某没想到即将从西宝高速法门寺入口上高速,就被突然出现的扶风交警一举拿下。 12月21日15时许,正在绛法高速公路巡逻的扶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手持警务通预警:号牌为陕F的小型轿车逾期未年检,正沿217省道由北向南行驶。执勤民警按照预案迅速将其在法门寺收费站入口成功拦截。 民警要求驾驶人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例行检查,该男子含含糊糊称自己没有带证,请求民警从轻处理放行。随即民警将其带至执法站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最终查实驾驶人殷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该车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民警在对殷某某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未年检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17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对他人造成安全危害,既是不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也是对法律法规的藐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华商记者 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