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籍男子王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受伤,他没有及时停车抢救伤者,而是选择驾车逃逸,被旬阳县公安局处罚款壹仟元,并处十五日行政拘留。
12月21日18时31分,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吕河执勤中队接县局110转警:在吕河镇冬青村便道口,一行人被摩托车撞伤,生命垂危,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接报后,吕河执勤中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走访。一方面迅速用警车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一方面汇报大队主要领导。交警大队教导员张克里,副大队长鲁俊立即率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展开侦查破案。经过简短会商后,决定成立旬阳12.21专案组,抽调吕河、神河、事故中队精干警力及吕河派出所民警参与破案。
专案组分三组开展工作,即现场处置组、视频侦察组、走访调查组。三个工作组分工协作,灵通信息。现场处置组通过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现场只遗留一枚很小的红色塑料碎片和伤者血迹,余无有价值的线索。视频侦察组负责调取由旬阳县城至事发路段沿途100余处监控探头,长达数万分钟的视频资料。经过查找事发路段一处监控,隐约可见摩托车撞伤行人的视频,结合现场遗留碎片,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颜色,但看不清车号牌和肇事者的体貌特征,这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走访调查组在事发30公里范围内排查300余辆可疑车辆,走访100余名群众,案件仍然没有进展。
视频组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在视频追踪上。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一处监控探头发现模糊的嫌疑车辆视频资料。经过深度分析研判,确定了肇事车辆为红色跨骑式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佩戴蓝色头盔。专案组民警驱车百余公里摸排到嫌疑人王某的住所。次日黎明时分,办案民警赶到王某家中时,该王已驾车前往县城某小区建筑工地务工。大队领导指令:一组民警立即前往某小区门口蹲点守候;另一组民警沿王某前往工地可能行经的路线寻踪。最终在某小区工地附近将王某人车俱获。该王到案后,对其驾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旬阳12.21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交警大队全体民警的昼夜奋战,在吕河派出所的鼎力支持下,历经12小时成功告破。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李步余 何帮智 王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