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早上在岐山县310国道西星村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一名妇女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从沿线20多家企业骑摩托车上班的2000余人逐一摸排,找到真凶。
接到报案后,岐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赵义强带领副大队长赵拉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发案现场,并迅速抽调20名干警成立专案组。根据现场遗留物分析研判,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两轮摩托车,以发案现场周边为重点区域,立即开展工作。
通过查监控、调信息、网上比对,深入眉县、宝鸡、陈仓、高新开展摸排调查,并对20多家沿线工厂骑摩托车上班的2000余人进行了逐一摸排访问。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抓获。经初查,2017年12月11日早,眉县马家镇村民杨某驾驶陕CG**32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去高新区钓渭镇张家村一安装天然气的工地打工,6:50许,杨某驾车沿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岐山县五丈原西星村路段处时,将路上行走的65岁的高某碰撞后,驾车逃离现场,高某当场死亡。
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岐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停车查看,将伤者送医,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铸成大错。华商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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