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于2018年2月3日(农历十二月十八,星期六)起放寒假,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于2018年2月1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星期六)起放寒假。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五)结束,3月3日(星期六)报到一天,3月4日(星期日)正式上课。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幼儿减少的情况下,可参照小学放假时间。
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
另外,放假前咸阳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考试时间,将对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进行质量监测,试题免费提供,监测范围为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全部内容,监测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各科监测具体时间为:六年级语文上午8∶30至10∶00,英语10∶30至11∶30,数学下午14∶30至16∶00。华商记者 史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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