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德县原房产管理所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田金文,2015年2月13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被绥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10月10日被绥德县公安局定为刑拘在逃人员,并在网上公布。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田金文一直未正常上班。田金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绥德县枣林坪镇福乐坪村中共党员李光义,2016年11月3日上午,在村委会询问生产道路规划相关事宜时与坐班的村监委会主任李光泽发生言语冲突、肢体冲突,导致李光泽住院。李光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绥德县四十里铺镇雨阳村中共党员王祝孝因对村里硬化道路不满,殴打了原四十里铺镇大王焉村主任王成军,导致王成军住院。王祝孝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绥德县薛家河镇张家坪村报账员雷红利,2017年,兼任“四吉”路道路养护工,在管理张家坪村可解锁移动限高杆中,雷红利私自收取禁止通行大车司机现金280元(分别为30元、50元、200元)先后放行了3辆大车,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