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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小学女生放学路上被陌生男子拖入公厕 男子曾因猥亵入狱

时间:2017-12-28

  12月26日上午11时许,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接一女孩求助,说与她同行的女孩在柳营中路被人抱住拖走。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在途中遇到该女孩正哭泣着往回走。经询问该受害女孩说自己被陌生男子抱住,后挣扎逃出,民警根据受害女孩的描述在案发现场及周围未找到该陌生男子。随即,分局立即成立了由刑警大队、青山路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

  经过缜密侦查,27日晚9时许专案组民警成功将涉案男子查获。经调查,12月26日上午11时许,王某(男,29岁,榆阳区人,2014年因猥亵儿童案被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在柳营中路双灵巷将放学回家的小学女学生捂嘴后抱至公厕门口,在女孩的挣扎喊叫下该男子仓皇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榆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同时,经分局调查核实,12月27日下午网传榆林市第七幼儿园发布的“近几天,榆林连续发生几起小学生被绑架的事件,已被警方证实此事件属实”的紧急通知属不实言论,近期榆阳区并未发生小学生被绑架的案件。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不要乱转乱发不实言论,以免引起公众恐慌。同时要正确引导孩子,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上学放学最好和同学结伴同行,遭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求助。近期,榆阳公安将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秩序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平安榆阳。

  华商记者 赵国强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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