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西安绕城高速的通行压力和汽车尾气对西安、咸阳城区的污染,提高过境西安、咸阳货运车辆的通行效率,充分发挥西咸北环线、榆蓝高速蒲城至蓝田段过境西安、咸阳的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过境西安、咸阳货运车辆禁止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建议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过境。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从连霍高速(G30西潼段)、京昆高速(G5西禹段)、包茂高速(G65W延西段)、银百高速(G69咸旬段)、福银高速(G70西长段)、连霍高速(G30西宝段)、京昆高速(G5西汉段)方向驶来的过境西安、咸阳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西安绕城高速(G3001)通行,可通过西咸北环线(G30N)绕行过境西安、咸阳。
2.从京昆高速(G5西禹段)、连霍高速(G30西潼段)、沪陕高速(G40西商段)驶来的过境西安货运车辆,禁止驶入西安绕城高速(G3001)通行,可通过榆蓝高速(G65E)绕行过境西安。
3.从福银高速(G70西山段)、包茂高速(G65西康段)、包茂高速(G65西铜段)方向来的过境西安的货运车辆,仍可通过西安绕城高速过境西安。
4.其他方向来的货运车辆,计划前往福银高速(G70西山段)、包茂高速(G65西康段)、包茂高速(G65西铜段)的,仍可通过西安绕城高速实现转换。
5.经省公路局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可单次通过西安绕城高速。
据介绍,该项措施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各出入口建设的电子取证设备,对进入西安绕城高速的货运车辆进行区分,对违规进入西安绕城高速通行的过境货运车辆依法处罚。
华商记者 李小博 实习生 郑乔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