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称自己可以办理信用卡以及微粒贷广告,随后有多名男子上当受骗。其中绥德就有十几名居民上当受骗,被骗4万多元。
2017年4月中旬,绥德县公安局接受害人李某报案称,其在微信上添加一陌生男子后,被该男子通过办理信用卡及微粒贷的方式,诈骗自己及18名好友4万余元人民币。接警后,绥德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通过综合运用研判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等措施手段,攻坚克难,历时数月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12月11日,专案组在获悉嫌疑人张某某的潜藏信息后,及时制定了抓捕方案,组织刑侦民警及网安民警火速奔赴山东聊城对张某某实施抓捕。因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强,多次更换通讯方式、连续变更居住场所,致使抓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专案组民警及时调整抓捕策略,在陕西公安合成作战中心、山东省聊城市刑侦、网侦部门的积极协助下,成功分析出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2017年12月29日,民警通过蹲守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范恭屯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4部、银行卡1张、手机卡2张。
经查明:2017年3月份以来,嫌疑人张某某通过QQ获取了多个微信群,在微信群内大量发布办理信用卡及微粒贷广告,以能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及微粒贷为由,诱骗他人将开卡费及办理信用卡的手续费转入张某某的微信钱包,半年来通过类似手段累计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达5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王晓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