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医院药师的用药指导和审核监督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宝鸡市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试点工作。目前,首批试点单位的10名总药师到位上岗。据华商报记者了解,宝鸡为陕西省首家试点城市。
近年来宝鸡医改取得了优异成绩,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陕西省将推行总药师制度的试点工作首站选定在宝鸡率先开展。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下文印发了《关于在宝鸡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宝鸡市公立医院设立总药师实施方案(试行)》。
此次选拔了具有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药事管理法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和领军作用的优秀管理人才担任总药师。据了解,宝鸡市首批试点单位是宝鸡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凤翔县医院、岐山县医院、扶风县医院、眉县医院、陈仓区医院、金台区医院。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步骤,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总药师制度。按照院内产生和委派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配备总药师。
总药师要在医院院长的领导下履行医院药物治疗和药事委员会主任职责,全面负责医院的药事服务管理和药品供应保障改革政策的落实,负责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和有效实施。在具体实践工作中,总药师将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管理上,指导和监督医护和患者正确用药、合理用药,加强重点药品监控,做好合理用药动态监测预警、处方审核点评、用药咨询、临床会诊、病例讨论、精准用药等。
1月2日下午,宝鸡市市卫计局领导与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新任10名总药师进行集体谈话。“总药师在抗菌素的合理使用,在临床用药指导和抢救危重病人等方面都具有权威性,一定要发挥好作用。”宝鸡市卫计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宁建国表示,总药师肩负着医院安全合理用药的责任,要自觉抵制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对有问题的医生和药物列出来,敢于叫停,敢于给有问题的医生下单。华商记者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