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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平安妇女儿童基金会在内 陕57家社会组织拟被撤销

时间:2018-01-09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陕西省民政厅今天(1月8日)对外发布公告,拟对57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公告期为今日公告起45日。记者了解到,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公告期内,拟撤销的社会组织可对处罚决定进行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

  据了解,陕西省民政厅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与《陕西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经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拟对57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拟撤销的社会组织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29-63917530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称:

  1、陕西省版权协会

  2、陕西省成人教育学会

  3、陕西省高职高专教育学会

  4、陕西省兰炭学会

  5、陕西省声学学会

  6、陕西省循环经济研究会

  7、陕西榆林平安妇女儿童基金会

  8、陕西新华少年儿童公益基金会

  9、陕西省关爱基金会

  10、陕西立德乐善基金会

  11、西安筑梦助学基金会

  12、陕西省服务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13、陕西东方技术学校

  14、陕西亨通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5、西安印刷技师学院

  16、陕西三和技工学校

  17、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

  18、陕西省女检察官协会

  19、陕西股份制企业联合会

  20、陕西省历史人物研究会

  21、陕西交通审计学会

  22、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

  23、陕西省工运研究会

  24、陕西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

  25、陕西省老子思想研究会

  26、陕西罗国士书画艺术馆

  27、陕西大风书画院

  28、陕西陇海书画院

  29、陕西文豪书画研究院

  30、陕西大家书画院

  31、陕西西北国画院

  32、陕西中老年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33、陕西省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34、陕西长安山水画院

  35、陕西东方文化创新促进会

  36、陕西省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

  37、陕西省数字化音乐研究会

  38、陕西省民族书画家协会

  39、陕西永利老年服务中心

  40、陕西力天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41、陕西康乐中医药养生研究院

  42、陕西民众社区事故与伤害预防中心

  43、陕西新兴工业发展研究院

  44、陕西红箭救援队

  45、陕西齐恋缘咨询服务中心

  46、陕西快乐宝贝志愿服务队

  47、陕西一心公益服务中心

  48、陕西天缘老年服务中心

  49、陕西臻善社会工作中心

  50、陕西西部乡土社区发展公益中心

  51、陕西好邻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陕西省奇石商会

  53、陕西省建筑模板行业协会

  54、陕西省龙游天下旅游商会

  55、陕西省润滑油行业协会

  56、陕西省眼镜行业协会

  57、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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