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该男子再次心怀侥幸无证驾驶小轿车被交警识破。
2017年12月16日陈某驾驶陕A5UPXX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离开现场,被公安高新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查获。经查证,陈某曾两次被酒驾被处罚过而且驾驶证被吊销。
接到报警后,公安高新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察,调取大量视频监控比对及走访经辨认确定肇事嫌疑人就是陕A5UPXX小轿车车主陈某。随后民警将陈某传唤到公安高新分局交警大队办案区,陈某对自己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询问陈某得知,12月16日21时许,陈某在高新区莲花餐饮吃完饭驾驶陕A5UPXX小轿车向高新现代城方向行驶,在行驶56号楼下时将路边停放的周某陕GCQXXX小轿车撞上后弃车离开现场。
民警在网上查询发现,陈某于2013年3月27日因饮酒被西安警方驾驶证记12分,罚2000元,2017年9月30日因再次酒驾被西安警方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处罚2000元。事发时陈某处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状态。目前陈某因无证驾驶被公安高新分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10日行政拘留。
华商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胡智洵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