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运14吨多汽油,但车上没有押运员,看到交警检查辩称自己拉的是柴油,希望能减轻处罚,就在交涉之际,货运单掉了出来露了馅。1月10日,宝鸡交警查获该违法行为。
1月10日上午11:30左右,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平中队执勤民警在连霍高速姜城收费站出口检查,一辆陕A号牌的重型罐式危化车驶出姜城收费站,执勤交警敏锐地发现车辆上只有驾驶员一人。
立即上前拦停了该车,检查中,发现该车为中石油运油车,车上只有驾驶员一人,不见押运员踪影。交警随即询问情况并要求该驾驶人石某出示相关证件和运单等,但司机磨磨蹭蹭迟迟不愿意拿出送货单,只拿出驾驶证、行驶证。
石某一再解释,称自己拉的是柴油。当交警询问车核载的质量时,石某一个不留神从包中掉出送货单。上面清楚的写着:“车上拉有14310.00KG,车用92#汽油。”在证据面前,石某承认了自己说了谎,知道拉运汽油无押运员要上限处罚,他才辩称是拉运的柴油。当交警询问押运员人情况时,石某表示:“今天他生病了没来上班,加油站断油了,催得急,我没办法就铤而走险了。”
交警严厉批评教育了石某,并告知石某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驾驶危化品车辆上路不配备押运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石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民警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第二款规定,石某将受到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华商记者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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