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14年,70多亩土地不仅未按要求植树造林,还年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甚至虚报退耕面积。”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宋沟村村民举报称,承包他们村土地的公司造假。
举报:
领了14年退耕还林补助
还虚报数百亩土地面积
近日,家住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宋沟村的郭先生反映称,2004年他们村响应国家退耕还林号召,32户村民将120亩土地进行了退耕还林。同年,武乡镇政府和宋沟村村委会与汉中富山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公司)签署合同,约定将该村6、7组所有土地(380亩)以30万元的价格全部流转,期限为30年。
“因土地已被流转,村民便不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补助由承包公司享受。”宋沟村村民许先生说,但其中70多亩被流转的土地却一直未按照要求植树造林,14年过去了,仍是荒草一片,而该公司每年还领取着退耕还林补助。
许先生说,2017年他们多次找汉台区林业局,林业局承认确实有一部分土地未按要求退耕还林,并承诺会要求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植树造林,“但一直没有行动。”
此外,许先生还反映,“我们两个组在2002年退耕还林260亩,加上2004年退耕还林的120亩,总共只有380亩土地,但承包公司却向汉台区林业局虚报称,他们在我们两个小组总共退耕还林700多亩,以此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许先生说。
回复:
存在不达标问题
涉及面积74.9亩
1月12日上午,汉台区林业局一位负责人说,他们确实接到了村民举报,并进行了核实。
在该负责人提供的一份调查回复中提到,汉台区林业局、武乡镇政府以及宋沟村村委会多次对宋沟村6、7组退耕还林情况进行过检查。而2012年至2013年,国家林业局检查组也先后两次进行阶段性验收。检查中,除发现有部分林木保存面积不合格,要求限期整改外,并无其他问题。
回复还提到,2017年5月,汉台区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宋沟村原6、7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了调查勘测,结果显示,宋沟村6、7组退耕还林总面积709.7亩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谎报面积问题,但存在部分地块因复垦、管护不力造成保存率不达标的问题,不合格面积共74.9亩。
而华商报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从2004年至2010年,700亩土地按照每年每亩退耕还林补助235元计算,富山公司可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98万余元;而从2010年之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发生改变,每亩标准按125元每年兑付,兑付8年,大概至2018年底。因此,700亩土地从2010年至2017年,已兑付7年,领取的退耕还林补贴款为61.25万元。即从2004年至2017年,富山公司总共领取国家补贴款159万余元。其中74.9亩不达标的退耕还林面积,大约领取了17万元补贴款。
走访:
林业部门称测绘数据700亩
村上称土地总计只有380亩
1月1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富山公司法人代表刘先生,他说:“去年夏天林业局来调查核实过退耕还林面积,只说哪些地方不合格,哪儿需要补种,并未具体说明不合格亩数。”
至于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刘先生称,当初签合同时都是估计的面积,所以合同上写的面积没有意义,“但不是你说写多少就是多少,要经过汉台区林业局测绘核对,经核实就是700多亩。”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汉台区林业局纪检部门,一位负责人说,接群众举报后,他们也进行了实地测绘,测绘得出数据为700亩,不存在谎报土地套取补贴的情况。
同时,汉台区林业局表示,对于本次调查发现的不合格面积74.9亩,要求退耕户限期整改再予以复查验收,在整改未达到合格标准之前,将暂停其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华商报记者要求对测绘图拍照时,该负责人予以拒绝。
1月14日,华商报记者致电汉台区林业局主管该项目的一负责人,就已兑付的74.9亩未达标退耕还林补助是否追回时,该负责人说:“今天(14日)感冒了,有啥事到办公室说。”随即挂断了电话。
对此,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了武乡镇宋沟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说,他们村原6组、7组没有700亩土地,“合同存在虚报亩数,两个组总计土地面积是380亩,不可能是700亩。”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张映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