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经办处了解到,2017年,我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了120户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职工70348名,稳岗补贴支出3002万元。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我省近年出台的惠民政策之一,从2014年开始执行到2020年结束。该政策的核心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补贴,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管理运行规范。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煤炭钢铁企业可上浮至80%)的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每年6月底前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审核公示后,按年度拨付给企业。
据了解,自2014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出台以来,我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狠抓政策落实,累计补贴企业339户次,补贴职工212872人次,补贴资金达1.24亿元,帮助企业稳定了就业岗位,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