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华商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截止当日下午17时30分,渭南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尚未解除,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明日(1月18日)7时至20时,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尾号为4和9。
禁限行区域: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
华商记者 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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