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生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其中关中部分地市空气污染已达到严重污染,质量AQI峰值已突破400,并持续3天以上。汉中市受极端气象条件影响和波及,从1月12日20时开始,出现了今年首次范围较大的重污染过程,汉中市中心城区、南郑、城固、勉县、洋县等平川县区均出现了中度-重度污染。
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月15日8时,汉中市立即启动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及四级应急响应,同日,根据空气污染持续上升形势,于当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至黄色,同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1月16日21:00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汉台、南郑区政府,洋县、勉县、城固县政府,开发区、滨江新区、兴汉新区管委会同步启动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市级相关成员单位全面开展应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这次雾霾是怎么形成的?
经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形成这次重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恶劣的极端气象条件引起,具体为:
原因一,逆温现象严重。受低压槽过境影响,云量较大,持续阴天,近地面逆温层高度大幅度降低,厚度持续增强,导致大气边界层降低,污染物垂直扩散变差,污染物在近地面聚集。
原因二,静稳天气污染物不利于扩散。近几日,中心城区近地面日平均风速小于0.5米每秒,基本为静风,导致污染物水平扩散极为不利。
原因三,湿度持续增高易产生污染物。14日平均湿度为70%,16日湿度高达90%,高湿条件下,大气中的一次气态污染物 SO2、NOx和有机气体氧化形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碳等二次颗粒物,导致二次污染严重。
“静稳天气”和雾霾有什么关系?
冬季由于地面夜间的辐射降温明显,大气低空容易出现“逆温层”,空气的水平、垂直方向交换流通能力变弱,空气中排放的污染物被限制在浅层大气中,并逐渐集聚,导致空气污染。从气象学角度来看,有雾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大气比较稳定,而稳定的大气又容易使污染物聚集。
预计1月18日地面有冷空气活动,污染将有所减轻,空气质量将改善。
应急措施
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在岗制度,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汉台、南郑、洋县、勉县、城固、开发区、滨江新区、兴汉新区组织专项巡查督促工作组同步开展重污染应急工作。市工信、公安、环保、住管、建规、工商、质监、教育、水利等市级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互通信息,全面开展应急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
1.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为活动对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2.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大气温0℃以上的洒水喷雾降尘范围,出动辖区所有保洁车辆,在常规作业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频次、不间断作业,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
3.环保部门对重点涉气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环境监察,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4.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即:工信部门牵头,发改、环保部门配合,督促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石膏板、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钢铁产能限产70%左右,冶炼企业限产60%左右,焦化企业限产50%左右,火电企业限产40%左右。
5.建规部门负责督促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所有建筑工地土石方开挖等涉土作业全部停工,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切割等施工作业;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督促严格落实“6个100%”措施。
6.住管部门负责督促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所有道路施工、拆迁工程等涉土作业全部停工;督导所有渣土车、砂石车严禁上路;禁止树叶、垃圾焚烧、明火烧烤等行为。
7.水利部门负责对砂石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其落实扬尘防范措施,严防各砂场道路出入口出现砂石物料撒漏现象。
8.公安部门负责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及城区机动车管控措施;从严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及“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禁放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从严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联合住管部门督导所有渣土车、砂石车严禁上路。
9.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负责煤炭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负责设立煤炭检查卡点,严禁煤炭运输车辆入城;住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采用三轮车、农用车沿街叫卖的流动煤炭销售车和隐蔽煤炭销售点进行取缔和查处。
10.食药、住管、工商、环保部门负责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严查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行为。
11.气象部门负责根据气象条件适时采取气象干预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方面
1.及时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信息,并发布以下健康防护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环保、卫计、教育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分别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3.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4.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道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重污染天气区域内医疗救治能力,公布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清单。
建议性减排措施方面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3.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4.交通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华商记者孙立 通讯员李奕慧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