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宣判“温某某、王某某与被告易某某、张某某、安康市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宣判后向当事人送达的是柞水法院第一份采用制式封面的民事判决书。
该制式判决书封面、封底采用白色,在封面上半部中央印有鲜红的国徽图案,代表着人民法院权威、威严;下部分印有“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封底印有柞水县人民法院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和官方微信二维码。判决书封面与内容采用胶印方式,整份判决书正规、美观、庄重、神圣,体现了法院裁判的严肃性。
柞水法院从2018年起按照商洛中院要求全面使用制式封面裁判文书,精美庄重的封面既体现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又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裁判文书的认识和法治观念。
华商记者 程娟 通讯员 张兵伟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