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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法院为申请执行人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8-01-24

  1月18日下午,蔡某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的锦旗递到榆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马春生手上,并感激道:“是法官,是法院帮我们度难关啊!”

  2016年6月,被申请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高某因琐事在工地上发生争执,李某使用工具对高某进行了殴打,造成高某重伤二级。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附带民事赔偿高某医疗等费用共计10万元。但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年过六十,且无固定职业,未能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马春生经过向被申请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查询财产,实地调查了解后,发现被刑事拘留的李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高某也已年过半百,靠打工维持生计,加之医疗花费,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年关难过。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马春生向院领导详细汇报了该案。了解情况后,榆阳区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执行人高某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拿到救助金的高某夫妇一时激动不已,便有了开头高某之妻送锦旗的那一幕。

  去年,为破解“执行难”,榆阳区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了司法救助并举的方式,共计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0多万元,彰显了司法温情,赢得了司法公信,促进了社会稳定。华商报记者 祁铭 通讯员 白小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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